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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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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種子管理局關于做好審定品種引種試驗和備案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各有關單位:
為幫助和指導引種者做好品種引種試驗和備案材料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種者
引種者應為種子企業,并對所引種備案品種具有經營資質。持有A證、B證的種子企業可引種主要農作物雜交品種和常規品種;持有C證的種子企業可引種主要農作物常規品種。
二、引種試驗
引種者應當在擬引種區域開展不少于1年的適應性、抗病性試驗,建議做2年。適應性試驗建議至少按生產試驗方式設計試驗,并按其規定的內容進行田間數據記載。全省按設區市行政區域劃分11個引種區域,每個擬引種區域內應有適應性試驗,試驗點數不少于1個/年。水稻抗病性試驗建議委托省區試稻瘟病抗性鑒定點承擔,并按其規定的內容進行田間數據記載,試驗點數不少于省區試稻瘟病抗性鑒定點數。其他主要農作物抗病性試驗建議由引種者自行安排,每個擬引種區域內抗病性試驗點數不少于1個/年。
三、備案材料
備案申報書包括:1、江西省審定品種引種備案申請表(附電子版);2、擬引種備案品種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3、擬引種備案品種抗性鑒定試驗總結報告;4、擬引種備案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5、擬引種備案品種審定公告復印件;6、引種者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7、其他材料。具體見附件。備案材料報送時間:早稻9月30日前;一季稻10月30日前;晚稻和其他主要農作物11月30日前。備案材料請專人送達,不接受其他方式送達。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二路江西省種子管理局品種管理科,聯系人:彭從勝,電話:0791-86266464.
四、備案公告
公告內容包括:品種名稱、引種者、育種者、審定編號、備案公告號、引種適宜種植區域、品種主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適應性、風險提示、咨詢服務信息等。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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